以中外学生共同学习、紧密合作为特色的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德法律比较”研讨课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会议室举行,这是自2013年9月“中国法和比较法”国际双硕士项目启动以来的第四次研讨课。
中德法学研究所一、二年级的二十六名中方学生以及参加“中国法和比较法”国际双硕士项目的四名德国留学生,共同就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侵权法和公司法领域的11个专题进行了报告、评议和深入讨论。中德所中方所长方小敏教授、德方所长施彼得教授(Prof. Dr. Peter-Tobias Stoll)和胡敏洁教授、蔡琳副教授、齐晓琨副教授、周梅和杨阳老师参加了本次研讨活动。
该研讨课是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促进中外学生专业互动、运用第一手资料开展深入切实的中外法律比较的重要举措。
报告主题和报告人:
简述欧洲、德国、中国对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王仪)
要约收购和反要约措施——简述美国、欧洲与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张玉华)
ICP与ISP的身份界定与侵权责任的区分——中德比较(乔芳芳)
“瑕疵”和“缺陷”概念及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德比较(Sylvia Schuster)
德国、美国、中国语境中“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沈凯祥)
“调解”制度在中德法律话语体系中的不同解读(Julien Heidner)
雇佣关系中的损害平衡——中德比较(孙亚男)
雇主责任与追索权——中德比较(Alexander Gresbrand)
“行政合同”的涵义和实践——中德比较(王夏侯)
行政法中的裁量——中德比较(Stephan Benz)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德比较(覃亦佳)
中德所中方所长方小敏教授出席了本次研讨课
中德所德方所长Peter-Tobias Stoll教授出席了本次研讨课
中德所第四期“中德法律比较”研讨课
中国学生在做报告
德国学生在做报告
师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