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下午18:3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泮伟江副教授为我院师生贡献了一场名为“卡迪的第十二只骆驼:社会学对法学的贡献”的精彩讲座。
本次讲座由蔡琳副教授主持。宋晓教授、方小敏教授、胡敏洁教授、严仁群教授、宋亚辉副教授、周梅老师,以及我院各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外院系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时,蔡琳副教授为大家简要介绍了泮伟江老师。泮老师是近年来国内备受瞩目的新锐法理学学者,其因专著《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当选新京报2015年“年度青年学者”,为人们所熟知。除英格兰普通法之外,泮老师在欧陆法社会学研究领域也颇有建树,而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即关涉法社会学,尤其是卢曼和托依布纳的学说。
泮老师首先以当前国内社科法学和法律教义学之争作为引子,引导大家关注“法学的性质”问题,也即法学的学科定位问题。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吗?泮老师对此作出了一番细致的分析,认为所谓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之争的表象背后,反映出研究法律现象的两种不同视角。法教义学是一种对法律内在视角的观察,主张将案件的客观事实转化成法律事实进行处理,与此不同,社科法学是一种对法律外在视角的观察,反对将疑难案件的事实转化成法律事实进行处理,强调要突破法律规范对案件事实的“剪裁”,最大限度地呈现疑难案件事实的复杂性。泮老师认为,社科法学此种视角取向,不能观察和理解什么是“规范”,并且怀有取消“规范”的隐蔽意图。
为了充分说明何谓“规范”以及何为“规范”的功能或用途,泮老师以十分生动和幽默的方式,为大家讲述了一个“卡迪的第十二只骆驼的故事”:一个经典并且具有强烈的隐喻意义的贝都因人遗产继承案。通过这个故事,泮伟江教授深刻地揭示出“法律规范”和法律教义学技术独特的功用和价值,也从反面暴露出社科法学之所失。
泮老师以“卡迪的第十二只骆驼”作为隐喻,进一步深入探讨了社科法学基于外在视角的观察,对法学作出贡献的可能性,以及外在观察还能够观察到什么,把本次讲座推向高潮。
在听众提问和讨论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就讲座相关内容向泮老师提问。出席讲座的方小敏教授、宋晓教授等,也就讲座的部分内容作了一些深入讨论,双方言辞卓越,观点鲜明。讲座最后,蔡老师作了总结发言,并再次对泮伟江教授为大家带来精彩讲座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