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晚,原南开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天津财经大学近代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侯欣一教授受我院邀请做《共和国法治建设进程与回顾》讲座。讲座由我院法律史专业张仁善教授主持,副院长宋晓,法律史专业教授张春海及新聘教师李莎老师亦参加了讲座。
侯教授的讲座以“共和国法治建设进程与回顾”为主题,基于其先前所承担的通史编著工作,以确定发生过的事实为基础,不以材料之新异、之周细为追求,而重在对共和国的法治史做一个整体性的回顾。
其首先将新中国法治史分期为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前者基本可以称为“人治”的历史,囊括今日的后者则可称为“正在走向法治”的阶段。侯老师认为,前三十年之所以沦为“人治”,其原因在政治文化(既包括传统政治文化,也包括,甚至更主要是1919年后形成“新传统”)的影响;由于知识背景,中共早期领导人对现在法治作用认识的不足;执政党角色转变未完成及其内部权力结构的不合理。
而“尝试走向法治”的历史又可划分为三个小阶段:在“历史的关键时刻”由个别领导人的作为开始法治进程后,1978年至90年代初是拨乱反正阶段,其主要目的在恢复至58年以前的状态,虽少创新,但将法治与民主并举的观念构建,对基层民主的推行等活动却意义深远。经历学生政治运动风波后,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是经济发展阶段,以优先发展经济,政治维稳为特色。法律法学在这一阶段发展愈加成熟,一个“权利的时代”也悄然来临,但同时,也留下了根本上是由于“过重效率”所致的诸多弊端。21世纪初至今的构建和谐社会阶段要义则正在矫正其弊端。
纵观共和国法治史,尤其是后四十年,我们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依法治国的方略得到了确立(虽然还未实现),法治建设的基础更加雄厚,法律体系逐渐构建。侯老师又指出,如何处理法治建设与党的领导关系;如何处理改革开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如何使限权观念和权利观念同步增长;如何守住司法的公信力是中国法治的未来值得思考的几个重要问题。
讲座在一片掌声之中结束。
(黄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