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应南京大学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温世扬教授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给我院师生作了以“从《物权法》到‘物权编’”为主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叶金强教授主持。
在讲座开始之前,温世扬教授表示此次报告并非一次成体系的学术探讨,而是提出其本人在《民法典》物权编立法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温世扬教授围绕立法机关的工作稿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物权法》修订的看法。第一个方面是物权法定原则如何“缓和”,温世扬教授指出,《民法总则》第116条重申了《物权法》第5条的规定,该条文是否保留只是形式问题,实质问题是要在《民法典》物权编中承认习惯上的物权;第二个方面是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温世扬教授从“从混合模式到单一模式”以及“从‘登记生效’到‘登记对抗’”两个角度进行了探讨;第三个方面是所有权制度之完善,温世扬教授表示其中的难点在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问题,所有权制度的完善要从体系优化和内容完善两个方面进行;第四个方面是用益物权类型之考量,温世扬教授着重论证了典权回归的必要性,其指出典权兼具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功能,设立典权制度可用以替代不动产质权制度,此项制度目前仍有较大的适用空间;第五个方面是担保物权制度之改良,温世扬教授指出在进行体系构建时,应有条件地承认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和责任转质。
讲座的第二部分为现场互动环节,同学们围绕讲座主题与温世扬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现场同学的提问,温世扬教授都耐心地予以一一解答。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我院民商法学专业解亘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肖泽晟教授、国际法学专业宋晓教授纷纷就讲座内容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