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德法学论坛” 第124期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期论坛的报告人是德国特里尔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的Hans-Friedlich Müller 教授,主题为“国家的破产”(Die Insolvenz von Staaten)。报告由中德所德方副所长雷博海博士(Dr. Peter Leibküchler)主持,参与此次活动的还有来自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德语系以及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的师生几十余名。
Müller教授的报告旨在通过推动制定一部有关国家破产的法律规范,作为解决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出路。报告首先通过对希腊和阿根廷债务危机的分析,指出由于国家破产法律的缺失而引发了许多问题,并阐述了目前国家破产程序,尤其是集体行动条款的优点和缺点。此外,教授还对2012年生效的欧洲稳定机制(简称ESM)进行全面评价,分析了ESM程序对国家破产困境的意义以及不足之处。最后Müller教授以底特律政府破产案件为例,肯定了美国破产法中针对地方政府的第九章破产程序为解决目前问题所作出的贡献,并表达了建立立国家破产制度的期望。
报告结束后,与会师生就报告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雷博海博士指出其对破产程序在法学层面的意义的疑惑,方小敏教授则提出债权人同意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问题。Müller教授一一作答并与其他师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德法学研究所2017级学生孙睿供稿)
Hans-Friedrich Müller教授在做报告
师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