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晚上6:30,苏州大学王建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院长胡玉鸿教授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技术”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周安平教授主持,我院叶金强院长、宋晓副院长,艾佳慧副教授、蔡琳副教授参加了本次讲座。
胡玉鸿教授首先阐明了法律技术的概念、特性及其意义,他指出:所谓法律技术,是法律职业者在解决案件过程中,针对法律文本的理解、法律事实的发现以及法律的具体适用所采取的技术或手段,从而使法律问题的解决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权威性。法律技术讲求知识与技术的统一,经验与理性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法律技术的研究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及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具有重大的意义。紧接着,胡玉鸿教授论述了法律技术的具体内容。第一个技术是文本分析技术,它包括“类型及类型化的思维技术、法律理解技术、法律原则适用技术、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判断技术”四个层面;第二个技术是事实发现技术,它包括“法律事实采证技术、法律事实判断技术、法律事实解释技术”三个层面;第三个技术是法律适用技术,它包括“法律渊源识别技术、判例识别技术、法律解释技术、利益衡量技术、法律推理技术、法律漏洞补充技术、判决说理技术”七个层面。最后,胡玉鸿教授对法律技术的正当性基础作出了论述,主要包括事物本质、法律原理、司法经验和社会常识四个方面。胡玉鸿教授在讲座中使用了大量的案例进行说明,使整个讲座兼具学术性与趣味性。
主题讲座结束后,进入讨论环节。在场师生围绕讲座的主题与胡老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胡老师对所有的提问都予以了耐心的回应与解答。
讲座在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热烈而真诚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