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第七届刑辩经纬论坛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逸夫管理科学楼20楼报告厅隆重举办。本届论坛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主办,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刑辩研究中心承办,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新形势下律师辩护的挑战和机遇”,共迎来线上线下共百余名学者、律师以及学生参加。
(图为第七届刑辩经纬论坛会议现场)
n 开幕式
开幕式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主持。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党委书记王丽娟研究员莅临现场并发表致辞。王书记向到场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她介绍道: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是致力于犯罪预防与控制的校级专门研究机构。二十多年来,研究所不仅出版了刑事一体化系列丛书、发表了恢复性司法系列论文,而且通过与监狱、检察机关、法院等合作,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罪犯心理矫治、职务犯罪心理防治、恢复性司法及少年司法的发展。南京大学犯罪防控所自2018年成立刑辩研究中心以来,已经建立起了“刑辩经纬论坛”、“刑辩经纬讲堂”和“刑辩经纬丛书”三大交流平台,本届经纬论坛将围绕轻罪时代、数字时代背景下律师如何应对刑事辩护的挑战和机遇以及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困境与突破进行讨论。最后,王书记表示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本次论坛深入交流,积极探讨应对新形势下律师辩护面临挑战的新路径,并预祝第七届刑辩经纬论坛圆满成功。
(图为狄小华教授主持开幕式)
(图为王丽娟书记发表致辞)
n 第一单元 轻罪时代刑事辩护的挑战与机遇
本单元由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冬律师主持。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金刚博士,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艺基地研究员马琳娜博士分别作专题报告。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教授徐凌波老师和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管晓东律师与谈。
(图为杨冬律师)
本单元第一位报告人周金刚主任以“轻罪时代的刑事供给与刑辩进路”为题进行报告。他指出,学者们主张在扩大犯罪数量的同时,应当在立法上给予出路,推行刑罚轻缓化与制裁多元化,在扩大入罪与扩大出刑两端同时发力,实现“入口”与“出口”的动态平衡,强化少捕慎诉慎押思想、不诉免诉的出罪机制、程序奖励的审判分流机制,完善前科制度和减轻犯罪附随后果。轻罪时代的有效辩护要求迅速确认轻罪案件属性,快速全面掌握轻罪案情;精准判断是否存在出罪机遇;始终不放弃取保候审;积极配合争取程序性奖励;不做没把握的骑墙辩护。最后,他总结,我们要深刻理解犯罪轻缓化趋势,做好理论和思想准备;要紧贴刑事政策办案,方法手段要体现政策变化。
(图为周金刚主任)
本单元第二位报告人马琳娜博士以“轻罪案件的程序控制”为题进行报告。她认为,轻罪应当以法定刑作为认定标准,针对当前我国轻罪治理现状,马琳娜博士提出,在轻罪治理的程序选择上,应贯彻繁简分流的改革目标,适当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健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逐步建立非羁押配套制度。此外,她还提出,轻罪治理背景下应当构建审前社会服务令制度。最后,马琳娜博士总结,受积极刑法观影响,当前我国主要通过增设轻罪的方式来达成社会治理功效。犯罪结构的变化进而改变刑法治理策略,高效轻罪案件办理体系正逐渐形成。轻罪治理带动了诉讼制度的转型,在促进社会治理层面也具有一定价值和作用。
(图为马琳娜研究员)
针对两位报告人的精彩发言,徐凌波副教授和管晓东律师先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徐凌波副教授认为,首先,我国在立法上对轻罪并无明文定义,轻罪只是学理上的概念,马博士对轻罪的定义是比较合理的。其次,我国轻罪立法的成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积极的刑事立法期待刑法提前介入以应对社会风险;二是为了在满足公众对于某些行为处罚的需要的同时,也不过度处罚。此外,关于轻罪的解释立场选择问题,徐教授指出扩张解释轻罪与对轻罪的出罪事由选择之间并不存在矛盾,这其实是一个向上兼容和向下兼容的问题。最后,关于犯罪附随后果制度的问题,徐教授整体上同意报告人的观点,但是她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在轻罪时代才出现的,而只是在轻罪时代背景下得以凸显。因此,我们需要系统性地清理出现在行政法规、地方性立法等法律中的犯罪附随性后果。
(图为徐凌波副教授)
管晓东律师从实务角度与大家进行交流。他认为,从公开数据来看,目前轻罪化的趋势非常明显。但是,在特定范围内,刑事辩护案件和空间并未减少。因此,要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轻罪化的问题。同时,与轻罪大环境相对应,作为律师既要关注刑事政策,比如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也要关注准刑事政策,比如产权保护、改善营商环境等。在这两个层面的背景下,当前刑事辩护的挑战与机遇并存,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机遇大于挑战。管律师认为,这对于刑辩律师有以下启示:第一,要关注涉案主体从个人到单位的变化。第二,要特别关注特定领域的案件。比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污染环境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等。第三,认罪认罚的开展,要求刑事辩护律师要注重认罪认罚案件的审前辩护。
(图为管晓东律师)
n 第二单元 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困境与突破
本单元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主持。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法学会刑诉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薛火根律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刘文轩进行报告。江苏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教授吴进娥老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蓝天彬律师围绕汇报内容进行与谈。
(图为狄小华教授)
本单元第一位报告人薛火根律师进行了题为“辩护律师如何用好用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报告。薛律师围绕“辩诉交易与认罪认罚有无区别”,“犯罪嫌疑人愿意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签还是不签”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辩护人能否独立做无罪辩护或量刑辩护”三个争议点进行分析,总结出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辩护要遵循“快”“准”“狠”的“三字诀”。要求律师能够在2周内拿出有份量的辩护意见书,找准无罪或罪轻的辩点,能够通过无罪辩护、部分无罪辩护的辩诉交易谋求罪轻量刑建议。最后,他以“孙某某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减轻案”为例,对于“三字诀”在实践中的运用进行检验,并再次强调在此类案件中,律师要把握好每个案件的深度、广度和高度,从而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有效抗辩,才能最大限度实现有效辩护。
(图为薛火根律师)
本单元第二位报告人刘文轩博士生进行了题为“认罪认罚常态下法律帮助质量的实证考察与提升路径”的报告。他认为确保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质量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正当运行的关键所在。然而,值班律师囿于介入诉讼延迟化、提供服务形式化、权利行使消极化、职责履行片面化等多重积弊,导致无效法律帮助恣意横生。不难发现,值班律师“普遍覆盖难”“动力维持难”“深度参与难”背后潜藏人力供给不足、物质保障不足、情感激励不足三重诱因。鉴于“有效”“符合标准”“无效”分别是法律帮助质量的理想标准、底线标准与红线标准,可从优化援助律师资源配置融贯轻重分治,扩张值班律师权利版图力求平等武装,强化法律帮助保障机制激发服务动能,构建无效法律帮助制度落实权利救济四个面向助推有效法律帮助得以实现。
(图为刘文轩博士生)
两位报告人发言完毕后,吴进娥副教授和蓝天彬律师分别就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吴进娥副教授认为,从当前数据和趋势来看,律师辩护制度的重点已经转移到认罪认罚案件中。在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方面,目前重点已经转移到了审前程序,尤其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主要环节。但是一方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控辩协商过程中,检察机关可能完全不理会律师的观点。同时,法官对于案件认定的走向是不可预知的,因此如何进行有效辩护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如果被告人进行认罪认罚,那么也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如果律师同时进行无罪辩护,那么可能会引起法官的厌恶;第二,如果认罪认罚后,法官可能会对案件降低审查标准,转而主要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但由于自愿性难以得到保证,因此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图为吴进娥副教授)
蓝天彬律师认为,认罪认罚案件辩护困境有三点:第一,在程序上,有些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协商是不到位的。第二,在实体上,有些认罪认罚案件中出现了“认罪认罚没有从宽,不认罪认罚加重处罚”的情况,背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第三,有些检察官对于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有待加强。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第一,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上要较真。第二,当事实和证据存在重大问题或者法律适用存在重大问题,律师可以作独立辩护。第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律师要灵活运用辩护手段,发现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瑕疵,与检察官协商量刑。第四,要充分挖掘自首、从犯、退赃、刑事谅解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尤其可以尝试积极适用《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激活这一条款。
(图为蓝天彬律师)
两位与谈人发言后,其他嘉宾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报告人、与谈人与参会嘉宾就本单元主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讨论。
杨冬律师针对蓝天彬律师在与谈发言中提到的“被告人认罪认罚,律师做轻罪辩护,但是法院做无罪判决”的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很多法律适用问题并不存在严格的是非对错,律师在选择辩护策略时,需要考虑相应实体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当事人家属的态度等多重利益因素,从而在当下的信息条件下做出最佳策略。律师没有“上帝视角”,因此对于律师不能过分苛责。
(图为杨冬律师)
薛律师高度赞同蓝天彬律师的观点,他通过实务案例的分享,强调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也要注重防控自身的执业风险。
(图为薛火根律师)
针对杨冬律师的观点,与谈人蓝天彬律师作出了进一步的回应。他认为,一方面,认罪认罚案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如果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重大问题,那么即便不作无罪辩护,也要将相应的问题和观点抛出来。
报告人刘文轩博士生回应了薛火根律师的发言,并就证据开示制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证据开示制度除了要开示证据之外,还要开示检察院的量刑标准。除此之外,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存在用人工智能指导量刑的一键式量刑问题,这会进一步压缩律师辩护的空间。
n 第三单元 数字时代辩护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本单元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副所长单勇教授主持。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天乐律师,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猎狐天团刑事控告(受害人权益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贺瑞云律师进行报告。南京警官学院闾刚副教授,浙江京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猛律师围绕汇报内容与谈。
单勇教授在主持时指出,律师的地位关系着中国法治的发展,当前数字时代来临,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于律师工作形成冲击。而刑辩律师虽然在庭审过程中站在检察官的对面,但是二者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伙伴关系,因此保障律师的权益同样重要。正因如此,针对数字时代辩护的挑战和应对策略进行专题研讨实为必要。
(图为单勇教授)
本单元第一位报告人王天乐律师以“智慧司法时代刑事律师进行有效辩护的挑战与应对——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视角”为题进行报告。王律师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嵌入刑事司法是大趋势,我们不仅要充分利用该技术为我们带来的便利性与高效性,更要辩证式警惕该技术所带来的隐患。具体而言,司法中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刑事律师有效辩护带来极大影响。法律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可能会违反控辩平等原则,导致司法审判形成不公,刑事律师有效辩护趋于无效化。因此,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需要遵循辅助性原则、平衡性原则、可推翻性原则、平等适用原则、革新原则。
(图为王天乐律师)
本单元第二位报告人贺瑞云律师以“数字时代的律师法律服务新形态——平台开发与应用”为题进行报告。他指出,在中国超过90%的中小企业没有被法律服务覆盖,而数字化智慧平台能给中小企业带来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他从专、精、特、新这四方面论述数字化智慧平台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的明显优势。首先,智慧平台的建设使法律服务的介入更加及时、高效,也可以加强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共同体对同一类型案件的认识。其次,各专业领域团队能为同类问题的深入研究提供财、税、法方面的专业服务。此外,我们可以通过服务广大中小企业来提炼解决问题经验和方法,总结行业特征特性和发展趋势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中小企业健康生存、发展壮大。最后,新知识、新技术、新意识、新认知将带来全新的法律服务体验。
(图为贺瑞云律师)
随后,与谈嘉宾就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闾刚副教授认为,人工智能有三个方面内容:专家经验、模型算法、海量数据。他强调,模型算法非常依赖于系统的格式化证据体系,人工智能会导致证据本身的规范性大大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辩护的空间被压缩。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经验对象很难完全准确地被形式化和逻辑化;第二,事实一旦被格式化,那么其就已经经过剪裁。因此,人工智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刑事辩护都要回到经验世界。
(图为闾刚副教授)
周猛律师形象地将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比作领结婚证。同领结婚证一样,认罪认罚的心态也是多样的,因此,认罪认罚制度更多是基于主观角度,而数字时代则是偏向客观的。他认为,数字化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日常生活的数字化与犯罪形态的数字化,二是证据的数字化,三是司法的数字化,四是客户的数字化要求,五是律师市场的数字化。最后,他也分析了律师跟不上数字化时代的可能原因,并勉励同行勇于迎接挑战,提高刑事辩护的能力。
(图为周猛律师)
在本单元的最后,其他参会嘉宾也进一步分享了自己关于数字时代背景下法律人能够发挥的能动作用的观点。
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周律师提出:第一,人工智能需要引导才能得出答案,法律人才是唯一能跟人工智能沟通的人,因此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于法律人而言反而是优势;第二,每一次科技革新都必然产生社会矛盾的爆发,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必然的,与其去思考如何应对它,不如去思考如何与之合作;最后,ChatGPT有人类逻辑,可以进行推理,但人工智能也会说谎,只有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才能去识别虚假内容。
(图为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周律师)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硕士生赛里扎提·阿力木江也提出,最先进的人工智能会进行专业分类,不管是什么行业,最重要的是如何与AI打交道,尤其是如何精准描述问题,向人工智能提问。
(图为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硕士研究生赛里扎提·阿力木江分享观点)
n 闭幕式
闭幕式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副所长单勇教授主持,由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金刚博士总结陈词。
周主任首先感谢了大家对于刑辩经纬论坛的支持,同时他指出,论坛围绕“轻罪时代刑事辩护的挑战与机遇”“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困境与突破”“数字时代辩护的挑战和应对策略”三个方面进行讨论,论坛主题紧扣时代、紧靠现实、紧贴热点,参会人员讨论充分、论述深入,论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随后,周主任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对于论坛主题选择的思考和感悟,就轻罪化与数字化的关系、认罪认罚制度与轻罪化的关系以及数字化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阐释。最后,周主任指出,法律人的学习要有一体化思维。律师办理案件虽然可能走向专业化,但是在进行思考时应当是刑民交叉的。在发生巨大变化的环境下,法律工作者应当迎接挑战,学习研究需要更加深入。
(图为周金刚主任)
最后,在全体参会者的掌声中,狄小华教授宣布第七届刑辩经纬论坛闭幕。期待与大家相会于下一届刑辩经纬论坛!
文字:樊力争、张新玉、方向
图片:沈敬凯
编辑:邱长能
审核: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