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晚6时30分,应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邀请,武汉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武亦文教授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教室,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以“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的利益衡平路径”为主题的精彩讲座。此次讲座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副院长刘勇副教授主持,李华副教授、张力毅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此外,岳卫副教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部分研究生以及部分保险实务界人士也参与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的刚开始,刘勇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武亦文教授的学术经历和背景、主要研究领域,并对武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接下来,武亦文教授主要就保单现金价值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难点症结及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比较和总结。武教授首先简单介绍了保单现金价值的概念,进而以三个现实案例,展现各地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保单现金价值的不同处置方法,以此揭示出强调保单对受益人的生存保障功能与单纯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债务人责任财产而倾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两个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裁判观点分歧。
其次,武教授指出《民事诉讼法》第242条所规定的强制执行规则并不能直接适用于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应归属于保险人,同时阐明保单现金价值与存款的区别。
再次武教授分析了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程序被定位为代位执行程序以及债权人代位行使保险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可能性。而为实现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案件中的利益衡平,在深入探讨各种可能解决路径的基础上,武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即承认债权人可代位行使保单质押借款权,不过此方案仍有待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讲座的最后,我院李华副教授、岳卫副教授、张力毅副教授以及部分讲座参与人分别就这一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武教授也做出了可能的回应。李华副教授强调,解决保单现金价值的强制执行问题,关键在于运用比例原则,实现债权人与保险合同受益人的利益衡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应注重审查债务人的投保时间,以防其借此逃避执行。张力毅副教授结合破产法提出了破产程序中保险合同的可能处理,此外还认为可进一步探究保单现金价值与储蓄存款在自身性质上的异同,既然对存款的强制执行程序不存在障碍,是否可类推适用于保单现金价值。岳卫副教授认为保单现金价值应归属于投保人,并主要结合“保单现金价值返还”的说法,相关研讨会的讨论过程以及武教授保单质押借款的方案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至此,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会后,武亦文教授与我院各位参加讲座的老师合影留念。(张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