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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坛讲座新闻报道: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问题

2016-11-04 14:48:50浏览

2016年10月29日下午18:30,著名校友、清华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余凌云教授为我院师生贡献了一场主题为“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问题”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王太高教授主持,胡敏洁教授以及我院各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校外人士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太高老师为大家简要介绍了余凌云教授。余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行政法学者,也是国内最早研究行政合同和行政契约的代表学者;不仅如此,余教授在警察法、行政诉讼法等领域也颇有建树,曾参与我国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工作,而本次讲座即是余教授通过分享立法工作的背景和细节,强调新《行政诉讼法》在实施过程中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余教授谈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主要解决的是行政案件“受不进、审不动和执行难”三方面问题。在“受不进”方面,新《行政诉讼法》一改原本“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余教授认为这对行政相对人的意义非常大,也为行政案件能够进入司法程序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在“审不动”方面,余教授认为目前的新《行政诉讼法》仍未能妥善解决此问题,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的指定和转移只存在于法院内部之间,这在本质上依然很难摆脱地方政府对法院审理的干预,因此余教授从学理上提出,应当赋予当事人 “指定法院管辖”的权利,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级并建立专门的行政法院;在“执行难”方面,新《行政诉讼法》有专门条款保障法院裁判的执行,余教授对此表示肯定。

与此同时,余教授还讲到了《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扩大问题。一方面,新《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合同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余教授认为这是对原有法律规定的巨大突破;另一方面,新《行政诉讼法》基于“社会行政”尚不清晰等原因,并没有对“社会行政”进行相应的规制,这依然会导致老百姓投诉无门,余教授认为学界需要进一步研究社会行政,早日将其归入《行政诉讼法》规制范畴。

余凌云教授的讲座引发了现场热烈地讨论,各位同学和律师朋友都紧紧抓住这次机会,与余教授进行近距离、深层次交流,余教授高屋建瓴耐心解答,同学们受益匪浅。最后,王太高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简要总结,并再次对余凌云教授的来访和精彩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

余凌云教授正在进行讲座

提问、讨论环节

王太高教授总结、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