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下午,泰乐信(Taylor Wessing)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室组织了一场关于中国《劳动合同法》的主题研讨活动。活动一开始,主持人中德法学研究所德方副所长雷博海博士(Dr.Leibküchler)简短介绍并热烈欢迎了上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alph Vigo Koppitz先生。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总部设在德国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其在中国的业务部长期致力于为希望在海外投资或集资的中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主持人雷博海博士
在进行法律问题研讨之前,Ralph Vigo Koppitz先生首先对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并介绍了中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内容主要涉及书面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离职补偿金四个部分。
Ralph Vigo Koppitz先生
随后Ralph Vigo Koppitz先生与2015届中德所同学一起就一个模拟咨询案例进行简短的研讨,同学们分成两组,分别模拟了外企和律师两方,探讨有关劳动合同法的问题。问题涉及协商试用期、竞业禁止、外资用人单位是否能规避中国法的适用以及什么情形下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等。Ralph Vigo Koppitz先生一直耐心倾听并给出专业的建议。
Ralph Vigo Koppitz先生正在做点评
最后研讨活动在友好的讨论氛围中结束。雷博海博士对Ralph Vigo Koppitz先生的报告以及到场参与讨论的同学们表示感谢,并希望以后有更多合作机会,可以就更多有价值的问题进行交流与切磋,以此提高中德所同学相应的理论与实践能力。
(中德所16级邓流青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