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下午,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德法学论坛”第120期在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期论坛的报告人是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的教授助理José Carlos de Medeiros Nóbrega博士,报告由中德所德方副所长雷博海博士(Dr.Leibküchler)主持,参与报告的还有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的Hinrich Doege先生以及中德所的同学们。本期报告的主题为“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对欧洲私法和其他国家法律的贡献与作用”(Der Draft Common Frame of Reference(DCFR)-Beitrag zum Privatrecht in Europa und darüber hinaus)。
报告人José Carlos de Medeiros Nóbrega博士
首先,José Carlos de Medeiros Nóbrega博士回顾了从战后时期到欧盟建立的经济、政治一体化过程,其作为欧盟法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博士介绍了成员国与欧盟的关系,在法律层面欧盟法具有优先效力。欧盟法的法律渊源有基础性的法律规范(Primärrecht),主要是成立条约(《里斯本条约》),还有派生性的法律规范(Sekundärrecht),其为根据成立条约或其他基础法律文件的授权而由欧盟机构颁布的法律文件,有条例、指令、决议、建议和意见等。
主持人雷博海博士
再次,博士谈到了欧洲各国私法相互间的协调,其可以也应当从相互接近逐步发展到融合统一。在欧洲理事会看来欧洲私法的协调是基于各国在民法事务立法的需要,欧洲议会认为,其动机是为欧洲民法典的起草和统一的欧洲私法的建立做准备。在学界,学者们也为欧洲私法的协调发展做了一番努力,《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就是其中一项成果,此外还有《欧洲合同法原则》和《欧洲私法原理》等著作,其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软法的作用。
接着,博士重点介绍了《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的内容和框架。《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主要包含了原则、定义和示范规则三个部分的内容,原则是欧洲私法所适用的一般规则,定义旨在构建统一的欧洲法律术语,而示范规则则是具体的供参考的法律规则。示范规则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动产担保物权、信托,共计示范规则1023条。同时,几乎每条示范规则之后都附有起草小组的评论或注释,大部分示范规则附带示例。评注部分阐明的是某一具体示范规则的目的或者起源,注释部分介绍了各成员国和欧共体(如有的话)的法律现状,有时还会提及相关国际文件(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最后,博士总结了《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对欧洲私法和其他国家法律的贡献与作用。《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的起草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范本,为欧洲和各成员国的立法者提供了灵感的来源,另外,它使各国法院了解立法争议以及其他国家的解决方案,并为法学教育提供了一个新的工具,以使学者精确地找到本国法律制度与欧洲基准相比所处的位置。
随后博士与在场师生就该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流与讨论。报告结束之际,José Carlos de Medeiros Nóbrega博士还将一套全新的《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赠与中德所师生,该书将收藏于中德所图书馆内。雷博海博士对José Carlos de Medeiros Nóbrega博士的来访与惠赠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以后能与博士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供稿人:中德所2012级学生李思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