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晚,北京航天航空大学高研院副教授田飞龙教授受我院邀请做《治理现代化脉络中的依法治国》讲座。讲座由我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教研室主任田芳副教授主持。
田飞龙教授的讲座以“治理现代化脉络中的依法治国”为主题,从法治中国的宏观规划、法治中国的现象描述、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党建与法治以及从法治到宪治五个部分展开。
其首先结合十九大报告,通过历史的梳理介绍了改革时段的内部分期。随后,田飞龙教授介绍了法治中国的“四圈层”秩序,即低配的民主法治国、高配的新党国、共享的一带一路区域共同体和新天下主义世界秩序,并指出法治中国的必然性在于运动式秩序的式微、魅力型领袖的更迭、市场经济的法治需求、新型政商关系的规范需求、转型社会的秩序保障、全球化和多元化时代的对外兼容性。
在阐释了法治中国的包容性与张力逻辑之后,田教授结合中国法治实践指出,法治是一项集体的实践事业。治理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之规划是真诚与划时代的,中国治理现实对法治的挑战是严峻的,中国法治在观念与制度层面均存在巨大的张力与进取空间。而全面依法治国就是政改中间模式的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治理”不同于“统治”,不是政治结构的本体性反思与重构,但改革如欲为未来政改做好铺垫,就不能仅仅聚焦于民生政策和管理技术层面,而应适应扩展至精神与制度的结构性层面,通过政治理念的学习/塑造与制度技术的模仿/创新来呈现一种“结构理性”。
而关于治理现代化的宪制定位,田教授指出,其不是宪制意义上的结构性改革,而是侧重于治理架构与技术的规范化和技术化,属于一种中间模式的预备性政改方案。而侧重治理层面的现代化可为更深刻的宪政改革(政改)提供理念与制度的必要基础和准备,且治理现代化在行政权管道内的“简政放权”具有积极的法治和进步意义。当下,中国场域下的治理现代化包含着相当于道统的精神要素、属于政统的制度结构和技术结构三个层次的结构现代化。
最后,田飞龙教授总结指出,法治与宪治期待是美好的,在“依宪治国”满天飞的激动时刻,冷静者应严酷面对:党规与国法的二元体制现实、党的领导对法治的全方位管控、常规国家能力与治理理性的不自主与不自足、基本权利保护的千疮百孔和公民主体的政治与道德缺陷。田教授指出,中国宪法实践面临着以何种方式接续自身文明以及如何发展出兼容而有别的制度模式以贡献于人类这两大结构性挑战。
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