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评述
报告人:高圣平
主持人:肖泽晟
与谈人:叶金强、解亘、朱庆育
2019年4月26日晚,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逸夫管理科学楼1101教室,中国人民大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高圣平教授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评述”的讲座。本次讲座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肖泽晟教授主持,叶金强教授、解亘教授、朱庆育教授参与会谈。
高圣平教授首先介绍了三权分置学说的背景知识,在两权分离的模式不能满足现有农村经营的需要的背景下,三权分置这一政策在中央的指导下被提出。学界对三权分置的三权仍有歧义,立法采纳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之内涵。高圣平教授接着以立法参与者的身份向我们介绍了立法的进程,及其具体的修改条文和个中原因。三权分置,概而言之是立法在原有两权的基础上增加了土地经营权。紧接着,高教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则的修改和土地经营权规则的修改与增设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高教授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对身份属性的强调,体现了其社会保障的功能,保障承包农户不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市场化的部分则交由土地经营权去表达。立法中把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权利归于土地经营权,而不再将其认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保持立法的前后统一。对于土地经营权,立法说明予以淡化,学界对此争议很大,高圣平教授也不认可立法的这一模糊处理方式。而对于土地经营权担保规则的规定,立法使用了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概念,是抵押和质押的上位概念。由此引发土地经营权的担保物权究竟是抵押权还是质权的问题,学界对此尚存疑惑。高教授认为,设立担保后原权利人还能行使对土地的权利则该行为是抵押,如若不能行使则为质押。
讲座的最后,肖泽晟教授、叶金强教授、解亘教授和朱庆育教授感谢了高圣平教授的精彩讲座,并就高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点评和交流。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高教授耐心记录同学们的疑问,并逐一做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