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应南京大学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1996届校友王涌教授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101给我院师生作了以“当代中国金融法制形成史”为主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院长叶金强教授主持,彭岳教授和朱庆育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此次讲座。讲座开始前,叶金强教授介绍了王涌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对王涌教授的此次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王涌教授表示,此次讲座将围绕银行业、证券市场、信托公司与影子银行这三个领域展开,并将当代中国金融法制的形成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之后至毛泽东去世、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
首先,王涌教授对银行业进行了介绍。建国初期,我国在解放区银行的基础上,接受官僚资本主义银行,改造私营行庄,设立了国家银行机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得以建立。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移植了苏联的银行体制。王涌教授向我们介绍了陈伯达所提出的代替货币的三种方法,一是实行“流通餐证”,二是“日用品供应化”,三是地区之间实行“物物交换”。1978年之后,初期银行体系得以恢复,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剥离职能,非国有的股份制银行出现,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中央汇金公司成立。王涌教授认为,2015年8月11日汇改的失误带来了资本逃往离岸法区的问题,外汇储备流失1万亿美元,其中包含了较大比例的“资本外逃”。对此,王涌教授提出了外汇注资的合法性这一法律问题。此外,王涌教授还指出,货币发行的宪法控制也是值得法学界深思的问题。
随后,王涌教授以股份制与股票市场的出现将讨论引入了证券市场领域。股票市场试验启动的诱因包括:企业产权改革的必然发展、拯救国有企业的新路径以及发展资本市场和建立货币蓄水池。王涌教授指出,无法解决的通货膨胀问题严重阻碍的改革的进程,而九十年代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出现解决了发展速度引发通货膨胀的问题。王涌教授认为,《证券法》应当是一部《直接融资基本法》,企业有直接融资的自由,但我国《证券法》调整对象十分狭小,是一部小证券法,某种意义上是一部《上市股票管理法》,无法容纳民间普遍存在、急需规范和放开的直接融资的方式。《证券法》应当扩大证券的概念,使之成为一部《直接融资授权法》,否则会引发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无法真正实施等严重后果。同时,《刑法》应当与《证券法》进行联动改革。对此,王涌教授提出了将“非法集资”装入“证券发行”的概念中,建立证券发行注册制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并且废除《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修法建议。未来,现有的P2P等混乱局面将获得合理的监管,证监会也将成为“直接融资监管局”或“直接融资投资者利益保护委员会”。
最后,王涌教授对信托公司与影子银行即资管业进行了介绍。在资管业快速发展之时,资管新规迅速出台是基于治理风险的考量。防范金融风险是资管新规出台的政治背景和政治任务,与此同时,资管行业也存在监管乱象,条块分割,急需统一。王涌教授认为,资管业乱象的根源在于行信托之实,否信托之名,逃信托之法。《信托法》不适用于本质上是信托的资产管理业务,导致管理人不承担信义义务,委托人要求刚性兑付,造成了管制的空心化,埋下了隐患。王涌教授还指出,当前融资期限短期化和产业投资的长期化之间的矛盾突出,这与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企业所遭遇的情形十分相似,也是当时国际上的普遍现象。但在我国,资管业通过资金池和期限错配缓解矛盾,而资管新规拆除资金池和期限错配,这又引爆了矛盾。
我院师生就讲座进行了热烈讨论,王涌教授就同学们的提问给予了精彩的解答,彭岳教授、朱庆育教授和李友根教授作出了深刻又不乏幽默的评议。最后,叶金强教授向王涌教授赠与了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杰出校友论坛的主讲纪念品,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