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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为我院师生作“刑事诉讼法四十年:回顾与展望”讲座

2019-10-21 12:50:30浏览

2019年10月12日晚7点,应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邀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以 “刑事诉讼法四十年: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宋晓教授主持,狄小华教授、秦宗文教授以及彭心韵老师参加。

(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卞教授首先立足于1979年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环境,对刑事诉讼法诞生的意义与不可避免的缺憾进行剖析。刑事诉讼法的出台给当时的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然而简略的164条显然不足以支撑社会对于刑事诉讼法的需求,人民打击犯罪的强烈愿望使得基本的刑事诉讼制度难以落实。公检法三机关分工不明、互相配合大于互相制约等突出现象都促使1996年刑事诉讼法进行第一次修改。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对比之前有长足的进步。该修改决定共计110条,增加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规定,取消免予起诉制度,增加人民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完善强制措施,取消收容审查制度等。对比修改前条文不难发现,刑事诉讼法在某些方面做出后退的让步,比如逮捕的条件。修改与现实条件制约紧密联系,进步明显,但仍有遗憾。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是最近一次的全面修改。谈及此次修法,卞教授认为修改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具有重大意义。对比2018年的局部修改,12年修改更像是一次接轨性修正,但第15条原则性质的增加引起了刑事诉讼法整体的改变。

(从左到右:秦宗文教授、宋晓教授、卞建林教授、狄小华教授、彭心韵老师)

从164条到308条的发展,卞教授认为刑事诉讼法四十年历程中的五大转变,分别体现在从“重打击”到“重保护”、从“重实体”到“重程序”、以审判为中心、程序分流和证据法学的由无到有。每一次进步的背后都离不开无数法学人士的创新探索,如今被人们接受为平常的观念是通过一群人不懈的努力建立起来的。

卞教授在时间上对刑事诉讼法纵向比对之后,在国与国之间进行了横向比较,并通过跨部门法将刑事诉讼法与刑法进行交互联动,以自省的态度展望刑事诉讼法的未来,比如对于任意性侦查的限制。卞教授还指出学者和实务人员对于刑诉修正案的观点存在不足,如相对比于其他国家五六百条的刑事诉讼法典,中国的条文尚且不够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离理想还存在差距。

在卞建林教授讲述完毕之后,狄小华教授提出“人”是刑事诉讼法改革的目的,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之辩与民众思想密不可分,法律的超前和滞后都为我们未来的前行者们提供了努力的方向。秦宗文教授以案卷整体移送的改革的反复为例,指出国情是法律制定与修改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彭心韵老师以取消收容审查等制度为例,肯定了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

在提问环节,有同学就最近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衔接等方面的疑惑向卞教授请教。卞教授对于同学们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同学们向卞老师提出自己的问题)

本次讲座圆满结束,感谢卞建林教授带来的学术盛宴!期待卞教授再一次莅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进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