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下午14:00点,德国马普所欧洲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李富鹏主讲的主题为“全球法律史的中国写作”的讲座在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仁善教授主持,南京大学邹立君教授应邀参加了讲座并进行了学术交流。
讲座伊始,张仁善教授向在座师生介绍了李富鹏博士的学术经历和德国马普所欧洲法律史研究中心的概况。随后,李富鹏博士开始进行讲座。首先,李富鹏博士主要从空间研究范式的维度阐述法律史学的知识焦虑。在中国,从1904年梁启超发表《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到寺田浩明的“非规则法”与黄宗智的‘非正式性”,中国法律史学科一直沿用着一种“非西方”的空间范式,深陷欧洲中心主义的空间和思维模式当中。中国法律史学的学术研究能否突破和脱离法律的欧洲标准,克服欧洲中心主义?成为现今中国法律史学科应该思考的问题。
在第二部分,李富鹏博士介绍了法律史学的全球转向。在欧洲法律史研究中,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欧洲法律史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European Legal History)第一任所长科英(Helmut Coing)以“欧洲法律史”取代“比较法律史”,突破了萨维尼的民族精神,实现了从民族国家到欧洲的空间范式转变。2009年现任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欧洲法律史研究所所长杜斐(Thomas Duve)提出“全球法律史”议题,实现了空间范式由“欧洲”到全球“的根本转变。
第三部分,李富鹏博士介绍了全球法律史的中国写作。全球法律史不是一种法律史学的替代性方案而是一种补充性视角。全球法律史重视去中心化、强调再网络化、追求以共识性克服历时性,重思传统。关于中国法律的生成机理,“全球法律史”的种种特点直接挑战着“中国”的概念构成方式以及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不过,这为中国法律史学科提供了一种重新
思考中国的可能视角,一种去中心化的交互性视角。以中国元素参与全球法律史的知识生产和学术对话,是中国法律史学科新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后,在场同学踊跃地提出了问题,李富鹏博士细致地逐一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最后,张仁善教授、邹立君教授与李富鹏博士就中国传统法律史研究与全球法律史研究的互动关系、法社会学与法律史学的交互影响以及司法文化在全球视野下的发展前景等议题进行了精彩地与谈,令在场同学获益匪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