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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刑辩经纬论坛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顺利召开

2020-12-04 17:51:01浏览

2020年11月29日,第三届刑辩经纬论坛在我院20楼报告厅顺利召开。本届论坛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主办,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论坛以“刑民交叉中的企业(家)刑事风险管控”为主题,旨在落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法治要求,破解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难题,共吸引六十多名企业家和律师现场参与。

图1-2:会场剪影

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刑辩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国强主持,由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刑辩研究中心主任狄小华教授致辞。狄小华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作为国内高校最早成立的有关犯罪研究的学术机构,始终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形成了通过纵向联合、横向合作的方式,共同研究和探索犯罪预防与控制理论、模式和技术的新机制。最后,狄教授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并希望本届论坛能够对与会各方有所启益。

图3:狄小华教授为本届论坛开幕式致辞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分为“专家报告”和“经验交流”两大单元展开深入探讨。

第一单元“专家报告”由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周金刚主持。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祥,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陈志海,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博士生导师狄小华先后作专题报告。

图4:周金刚博士主持第一单元“专家报告”

孙国祥教授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进步与不足”为题展开报告。孙国祥教授指出,刑法对民营经济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目前,国家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方针和实践中民营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保护的时代背景。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加强了对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刑罚配置,同时提高了有关现金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等罪名的入罪门槛,并加大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然而实践中《刑法》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力度不够、规制尚不适度的问题仍然存在,“厚公薄私”的惯性思维仍在发挥作用。孙教授认为,一方面,虽加强了产权保护力度,但保护范围仍然不足;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家规制过度的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司法程序中依旧存在不平等保护的现象。针对以上困境,孙教授提出相应建议:第一,坚持市场主体平等立场,进一步确立市场主体在刑法上的平等地位,统一侵犯财产产权犯罪的性质;第二,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对兜底性条款秉承严格解释的立场;第三,增加激励性规范;最后,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是民营企业家规避刑事风险的最优方式。

图5:孙国祥教授作主题报告

陈志海教授以“共铸防止民变刑之钢铁长城”为题作主题报告。陈志海教授在阐述民变刑案件的危害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民变刑案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关建议。陈教授首先以“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两个“民变刑”案件的改判为引子,指出“民变刑”案件的危害性,并借助系列数据对“民变刑”案件的基本情况作出了详细介绍。陈教授认为实践中将企业家的民事案件当作刑事案例办理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多方面,包括营商环境、法律制度、司法实践、企业自身、刑事辩护等。为铸牢防止民变刑的长城,陈教授提出六个方面的建议:第一,最高层重视,长抓不懈,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具体化、制度化;第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建立从法律制度上防止民变刑的防线;第四,铸牢司法防线,防止将民事案件变为刑事案件;第五,铸牢企业家自身的防线,民营企业家规避刑事风险的最根本办法就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第六,牢铸刑事辩护防线。

图6:陈志海教授作主题报告

狄小华教授以“企业法律风险认识、评估与控制”为题展开本单元的最后一场报告。狄小华教授首先提出了“企业家的风险防控”这一概念,指出观念和行为的冲突、不同利益主体认知的冲突、法律规定和主体理解法律的冲突是导致企业刑事风险的主要根源。针对企业如何从微观层面进行防范和把控风险的具体问题,狄教授提出,首先,企业要充分认识私营企业法律风险。企业必须意识到外部环境的变化,顺应政策的发展,增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内部建立起风险管控体制,这是打通“内部关节”的重要一步。其次,企业必须科学评估自身法律风险,通过正确把握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法律因素、建立企业内部分级法律风险动态自评体系、形成企业法律风险外部专业机构评估机制来打通“外部关节”。最后,有效控制企业法律风险需要实现“三个适应”,一是适应法治经济建设,转变企业(行业)发展方式;二是适应国家法治推进,加强企业(行业)自我治理;三是适应法律风控需要,建立企业风险系统控制机制。

图7:狄小华教授作主题报告

第二单元“经验分享”由南京森林警官学院闾刚副教授主持。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周金刚,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栋,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嘉健,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票据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郝赟分别展开经验交流。

图8:闾刚副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经验分享”

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周金刚以“刑民交叉案件的成功辩护”为题拉开了本单元的报告序幕。周金刚博士指出,民事活动与刑事犯罪交叉现象越来越普遍,社会治理需要刑事手段侵入私法领域并享受着由此带来的立竿见影般的一时之效。周博士以司法实务中的四个经典案例为导向,分享了个人办案体会。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辩护,他提倡充分挖掘证据,恢复民事纠纷,以入罪原因也是出罪(罪轻)路径为其突破,寻找案件处理的法律出口。随后,周博士凝练出刑民交叉案件辩护“八字方针”:证实、复民、化刑、沟通,即全面挖掘证据还原案件事实,防止遗漏事实,防止断章取义,主观构罪;恢复它的民事法律关系,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件上来证明其民事上的合法性;化解原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事实被机械地满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错误,即从犯罪构成要件上来化解刑事风险;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政治、社会背景,加强与办案人员沟通,寻求案件出口。

图9:周金刚博士作主题报告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栋律师以“刑民交叉案件中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分”为题作主题报告。蔡栋律师首先通过对“张文中案”“赵明利案”等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背景下涉及纠正涉产权和涉民营企业权益冤错的标杆案件的深入剖析,指出做好刑事风险管控对众多民营企业来说是当务之急。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所以容易混淆,主要原因为两者的外在特征均为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以及两者的内在目的皆是通过行使欺骗手段而获取利益。随后,蔡律师围绕两者在概念、故意、内容、程度、目的上的区别展开,并以合同诈骗为例作具体分析,指出合同欺诈的行为人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其获利来自合同的履行,而合同诈骗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合同只是行为人掩饰犯罪动机、获取财务的手段。对比之下,可得“合同欺诈”的外延大于“合同诈骗”。同时对于非法占有目的,可以从四个客观表现进行综合审查——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与行动,如何对待已获得的财产,以及事实上合同中止的原因,从而总结宣传一批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图10:蔡栋律师作主题报告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丁嘉健律师以“浅析刑民交叉中小贷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为题展开交流。丁嘉健律师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数据为引,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丁律师结合自身的理论积累和执业经历,阐述其对刑民交叉这一概念的理解,而后分别围绕“先刑后民的适用情况及限制条件”和“民刑并行的适用情况及限制条件”两个切入点对刑民案件处理协调机制进行深入解析。丁律师表示,实务中,小额贷款公司因其主营业务的特殊性,所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多呈现“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众多、私密性强,涉及刑事罪名广泛”的特点,因此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规范小额贷款发放流程,提升公司负责人、股东及相关人员违法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外部法律顾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政策解读、风险规避、纠纷处理、刑事辩护等方面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共同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图11:丁嘉健律师作主题报告

随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徐青果结合论坛主题和既有发言,就司法实践中民刑交叉案件的难题为行业发展指明了研究方向:小贷公司面临业务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如何解决资金来源及利率问题,化解集资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边缘风险有待探索;对待实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小贷公司常处于弱势地位,缺乏合规手段,“暴力讨债”行为如何界定;涉及第三人追偿财产,职业放贷人的合同是否无效仍存在较大的争议;假借房产买卖之名行借贷之实民事纠纷的定性与处理等问题。

图12:徐青果委员作分享

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票据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郝赟以“探寻刑法上占有目的非法性判断的民法根据”为题作本单元的最后一场报告。郝赟律师指出关于刑法上非法占有目的的讨论焦点,即非法占有目的的意思构成、称谓的正当性及其论述中讨论实属财产罪论域之层级的一般性问题,明确了主流争议系以本权与占有发生冲突(包括刑法对所有权的拟制规定)的处理。随后,他指出随着“套路贷”“套路嫖”“套路整”等涉诈骗案件在公共领域的升温,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规则也获得更为深入的探讨。针对上述案件的评析,郝律师总结道,作为具体的判断规则,若行为人使相对人处分财物系基于相对人充分自由的处分意思,则此种民法根据的具备证成占有目的的合法性。他强调,“套路嫖”案中的判断逻辑同样依托于证据,若证据争议与单纯的实体争议得不到有意识的区分,则很可能导致争议双方自说自话,无法有效聚焦。

图13:郝赟律师作主题报告

在闭幕式上,狄小华教授进行总结致辞,狄教授表示,本届刑辩经纬论坛使与会嘉宾对刑民交叉案件的产生背景、理论诠释、处理机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会人员各具风格、引人入胜的演讲给参会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受。本届论坛作为理论学习和实务交流的平台,为法律研究者和律师向企业(家)提供新形式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图14:狄小华教授为本届论坛闭幕式致辞

文/姜慕涵、葛刘留

图/葛刘留